法律咨询

我与公司签了三次合同。第一次是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31日(双方签字时间为2007年12月24日和2008年1月2日)第二次是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第三次为2010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 请问我的第三次合同是不是应当签无固定期限的?如果是,在什么时间内可以伸请仲裁并要求赔偿,仲裁后合同还会继续吗?

合同纠纷
2011-12-13 10:58: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动合同纠纷 13355
租金纠纷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民法典 1746
租金纠纷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租金的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民法典 3337
租金的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纠纷 8450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3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8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0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