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律师:我是2004年7月签署的3年劳动合同,2007年7月又续签了3年,今年2010年7月公司再签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签无固定期了?我想签无固定期,公司说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有权跟我签固定期合同,我想问一下是这么回事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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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要在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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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10年7月公司再签的时候,你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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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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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5月以后联续签2次固定期合同,才能签无固定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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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08年1月份后,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您提出签订无辜的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该跟您签订无辜的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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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与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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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权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你们的问题是对劳动合同发约定的签订两次合同又不一致理解。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第三次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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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