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4月上的班 2011年1月份受得伤现在鉴定为十级 请问我如果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能得到多少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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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与年龄有关。主要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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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赔偿还需要结合你的年龄和工资等情况来计算的。一般30岁以内的话按规定在7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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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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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年龄、工资等因素有关;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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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年龄、月工资计算得出,至少得四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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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