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装修公司设计师,在10月2日,我通过公司正常流程提出辞职,而公司的发放薪酬制度,是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提成,15日发放底薪,所以在正辞职后,我并没能结算底薪以及提成,当时分公司老总说等你工地完工后,会给一个说法,也就没在意,虽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也想过公司到现在为止别说拖欠的工资和提成没有发放,连个基本说法都没有通知,今天就问了下这个事情,他们以我原来开的工地没有收到尾款为理由,拒绝发放我的底薪和前期提成(装修公司工地提成分为二部分:前期提成和完成后的后期提成,前期提成是在工地开工后发放),现在我要怎么样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合理的法律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怎么做?如果我通过在网上他们的公司以及各大主流网站上申诉我的事情,当然会对他公司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会不会触及违反法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