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工伤在医院做了右膝半月板切除手术(是在2008年8月出事),在公司的有意隐瞒和欺骗下做了评残鉴定,结果为九级。自始进入一遍迷茫,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尽快康复)也多次咨询过劳动局。并已2010.2月在江门**医院因疗程结束而出院,因有劳动合同书在身,考虑本人的身体问题,没有同原公司终结劳动关系。并强烈要求回公司工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公司极力反对,并说没有劳动关系(过程经历过仲裁、一审、二审),结果为维持原判。足足也过了2年时间,但在开庭期间本人完全没有基本收入,现在本人已在2011年6月份回单位工作(维持原判的结果),而今劳动合同年底到期,但还有开庭的事没解决,赔偿问题还是了了无期,恳请有关律师结予帮忙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