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D叔今年49岁,农民,以前一直在家务农。今年跟随大哥到临县打工(道路施工技术类),大概从五月份开始,大哥是项目经理。直到本月18日早晨,在工地上起床吃完早点准备上工。但是一直觉得身体不舒服,于是被工友送至乡镇医院,医院说查不出来什么问题。又被送到工地宿舍,身体还是不适。就被送到县城的医院,大概中午时分。开始抢救,至下午六七点,终在晚上十一点多,医治无效死亡。家属直到下午四点才接到通知,赶往临县。病因是突发性心肌梗塞。 期间领过工资,有工资条,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算工伤吗?都哪些部门需要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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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48小时死亡可以视为工伤。要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早请做工伤认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当然,用人单位也会支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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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构成工伤。先向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由社保部门签发工伤认定书,如果缴纳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中赔偿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未缴纳,直接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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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视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的结果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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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确定工伤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劳动关系,在工地干活有可能是加工承揽关系、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应具备双方的管理被管理关系,有劳动纪律劳动时间等约束。如果能确定是劳动关系还要确定是否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以上两点都能确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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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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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鉴定,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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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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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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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及时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通过仲裁和诉讼追讨自己应得的赔偿。如果您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先去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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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