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9年10月在大连旅顺口区购买一处房产,约定2010年8月30日交房,但是2011年1月底才拿到钥匙。交房时,开发商答复是因延期交房免收一年的取暖费。至今未办产权证,说是交房一年后办理,也就是今年一月左右,这合理吗?
请问律师:我现在起诉开发商可以吗?必须在大连起诉吗?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我都应该有哪些诉讼请求?会得到哪些赔偿?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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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在大连起诉,因事件比较复杂,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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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合同约定逾期交房的责任,按每日计算违约金,开发商的答复是否成为正式合同的一部分?产权证应当在交房后90日内办理,逾期未办理产权证的,如果有约定违约金,则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的话,只能起诉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您可委托律师办理全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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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迟延交房,可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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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以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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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起诉开发商可以
须在大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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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委托律师办理全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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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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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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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延期交房行为、延期办理房产证行为
可起诉开发商在大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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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以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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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具体如何约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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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