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校的一名临时合同工,1991年上班至今,现在每月400元未达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校方也没有给办养老保险,别的保险一样也没有。现在又无故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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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因没有交社保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可以要求公司与你补签合同,并赔偿你自正式用工以来满一个月后到签订合同的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无故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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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赔偿损失,办理保险并提供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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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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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