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些有关房屋合同的问题,希望贵方可以为我解答。事情是这样的:王某于2007年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008年王某移居国外,王某出国前,将房屋租给我居住,租期5年,并委托他的好友李某代管房屋。最近李某他可能考虑到王某长期居留海外,将房屋以150万出售给钱某,钱某在签订合同时支付50%的价款,并且约定3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办完手续后支付剩余的钱。钱某支付完50%房款后要求我搬出,我拒绝了,了解事情后我记得合同法好像有规定房东出售房屋租房一方有优先购买权于是我提出用150万购买此房,这时钱某才知道该房屋属于王某所有。如果打官司我和钱某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
你说的是租赁合同承租方一方的优先购买权和第三人权利的保护问题。首先,你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你可以主张用150万购买该房产,要求法院撤销李某与钱某的合同(这还要看王某对李某的委托权限才能确定李某是有权处分还是无权处分,如果李某是无权处分,那么你要购买该房得经得所有权人即王某的许可或对李某的出让行为有追认)。由于钱某之前不知道房子是王某的,他可以撤销合同。要求李某退回房款,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您好,建议与本律师面谈。
-
你好,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
你可以损害你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起诉。
钱某如果查明李某没有代理权限的话,可以要求确认无效,返还钱款。
-
你说的是租赁合同承租方一方的优先购买权和第三人权利的保护问题。首先,你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你可以主张用150万购买该房产,要求法院撤销李某与钱某的合同(这还要看王某对李某的委托权限才能确定李某是有权处分还是无权处分,如果李某是无权处分,那么你要购买该房得经得所有权人即王某的许可或对李某的出让行为有追认)。由于钱某之前不知道房子是王某的,他可以撤销合同。要求李某退回房款,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你可以继续要求履行租赁合同。因为买卖不破租赁。
-
租赁继续有效,如优先权被侵犯可要求业主赔偿。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