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有一房产,但尚有大部分贷款没有还清,男方同意婚后加名字,不同意写婚前协议归属产权,请问:
1.没还完贷款前婚后是否可以加上女方名字?
2.尚未还清的贷款部分带到了婚后,是否属于两个人的共同债务?还是只属于的产权方1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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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同意,可以加名,加名后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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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1、不能。
2、个人债务。
每周日是我义务咨询日,电话预约后可以来所免费咨询。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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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同意,可以加名字。未还清的贷款一般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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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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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2、属于两个人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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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