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之前就欠我2000元,他本身就是办信用卡的业务员,是他教唆我好久才叫我办理的,我办了之后一直没用,每个月的账单我也没关心过,因为一直放在钱包里,后来我手机坏的实在用不了,换了部之后,前两天突然收到账单短信,吓了一跳,欠款4000多人民币,因为和朋友认识3年的缘故,所以他是知道我密码的,后来我去找他要债的时候发现他前几天搬走了,我联系他他也不回。那么我现在报警还来得及吗?因为过了2个月了。那如果罪名成立他会判什么罪?又判多久,那么我的2000和信用卡里的钱能否追回?2000没打欠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