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8年离婚,法院判每月探视一次,今年10月她以未收到抚养费为名不让我见孩子。我每月按时往她账号打钱。我留有银行小票。10月25日为见孩子我们发生冲突,报警。我于11月1日到法院申请执行探视权,16日法院调解,以我在25日报警未结案为名,让我先解决那天的事。(当天我只是把门的拉手拉掉了,她要3000元,拉手已按上180元)派出所无法调解,让我们上法院解决。她未起诉。现在法院以25日报警未处理,不执行探视权,我该咋办,申请探视权有诉讼时效吗?

民事相关
2011-11-20 18:00: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