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分到一套房屋指标(双拼),当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立刻拿指标,今年3月份被原单位一领导软硬兼施要过去,并和我签订了房屋免费转让协议,我没有拿他一分钱,协议规定如反悔,则要赔付房屋诚信保证金的两倍(20万元)。期间,他已缴纳房屋诚信保证金20万元,房总价约100万元,我咨询了我两个学法律的朋友,一个说转让协议有效,如果打官司,我是会输的,因为保证金是房屋总价的20%!一个说,我这个是赠予协议,协议保证金过高,无效!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想拿回指标,请问那协议是否有效?能否不赔付钱就能拿回我的房屋指标!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