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二房东签署租房合同一年,并交付半年房租与一月押金,租期开始3个月,二房东不交付大房东租金,导致大房东与二房东合同终止,大房东要求我们搬出房屋。由于不想搬家,所以,与大房东重新签署租房合同,并交付3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但是现在找不到二房东的人,收不回交付给她的租金和押金。
问:1、此事件,大房东是否有权利要求我们搬出房屋?
2、二房东的钱该如何收回?报警是否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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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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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有权,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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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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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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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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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