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时开发商承诺说外地户口和外地单位可以贷款买房,我交完了首付和房屋维修基金,购房合同也都签完了,我提供了我在北京某单位的收入证明,到银行贷款时银行说我不符合要求,贷不了款,这时开发商要我付全款或是退房,但是退房我要付违约金,我感觉被欺骗了,因为当时他们说可以贷款我才买的,而且我交的都是外地的收入证明,像开发商这种欺骗行为,如果我退房,我需要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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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的行为,则无须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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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相关证据的话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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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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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