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49岁,如东人,去南通开发区工地,在工地做木工,刚到工地工作10几天,没签订合同,工地提供宿舍,因为天气冷和没米,回家拿衣服和大米,没请假(一般都不请假的,惯例),第二天因为家里有事,就在家呆了一天,第二天(也就是10月17号)早晨5点左右在通州区世纪大桥红绿灯处了事故(交警说是单方面事故,现在还没处理,责任没有认定,人脑部伤得很严重,药费已经完全超出我们家的承担能力)在出事处正好有摄像头,我去请处理事故的交警调,他说探头坏了,那个路口经常处事故的,我想问:1、我父亲可以算工伤吗?这官事打有难度吗? 2、单方面事故农保可以报吗? 3、责任认定或事故证明怎么写对我最有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