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骑摩托车载一人由东向西行走,这条路属于乡道,乙方骑摩托车从一小道由北转西进入这条乡道时撞在甲车的右边致使甲车摔倒。正好一辆轿车从西向东行驶把甲车载的人撞死,甲受重伤。现在责任认定是甲和轿车驾驶员担次要责任,乙方主要责任。我想问问如果打官司责任认定会不会被重新认定。乙方从小道出来是不是属于道路交通法的道路范围,这个适不适用道路交通法的主次道的区分。即次道要规避主道原则。甲右边1到7根肋骨骨折,左边1,2骨折,8,9骨折肺被右边1,左边2肋骨戳伤肩胛骨骨折请问这个能评几级伤残能赔多少农村户口医药费花了2万多属于有月1500固定收入和个体养殖户年收入2W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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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关于交通事故的双方责任的划分应当由交警部门作出这才是唯一合法的,是否会在诉讼中重新认定双方之间的责任,这个问题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在实践中一般是不可能的。
其次:关于以后的赔偿问题应当在起诉后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方能计算。现在尚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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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定案的唯一证据,但在诉讼中改变责任认定的不多。等伤残鉴定出来后才能确定要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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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