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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保险公司员工。2001年我加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任业务代办员,2003年3月经县公司司委会决定聘任乡镇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服务部是由保监会批准,有营业执照,载明负责人,负责人是本人)08年调回县公司任全县7个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兼保险理赔案件调查人员,并签有代理合同。就在本人与公司多人要求签理劳动合同时,被公司强制解雇。请问我是否与保险公司有劳动关系?我到底该怎么办,怎么能行驶自己的权益?急急!!!

劳动纠纷
2011-11-04 14:24: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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