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业后即在该公司工作,已经7年4个月。我在2011年3月19日生孩子,产假于7月19日结束后由于身体虚弱我又向公司请病假休息在家,今天公司通知要我下周一去上班,否则解聘。我目前身体欠佳,无法复工,现尚处于哺乳期内的我如遭到公司解雇可以申请怎样的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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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的病假有没有到期,到期的话你应该去上班,否则的话被解雇的话没有补偿的,你可以到医院去就诊,然后继续请病假,这样的话可以继续休息的,女职工的哺乳期保护主要是不能加班 体力劳动、夜班等的保护,除了产假外,没有额外的假期规定,因此 建议你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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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先不要补偿,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是使你利益最大化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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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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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