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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凤,在2008年与姐姐王琴共同出资修建一栋房子给父母居住。在2009年,我与姐姐因经济纠纷发生了矛盾,经村委会协商处理,以协议的形式明确我是父母的合法房产继承人以及赡养权人。后来在2011年我母亲受姐姐的挑拨反悔,而我父亲则坚持原来村委会的处理决定。现在我母亲长期居住在我姐姐家,以要和我父亲离婚为由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给我姐姐。请问母亲的做法是否合理,我姐姐是否侵权,我如何追究责任?

继承
2011-11-04 22:35:3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你好!你母亲有权利离婚,你可以主张属于你的一份财产。如需帮助可以带上你的材料联系我,我给予你具体分析,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 你好,你可以主张你的那份财产,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 现在你母亲在你姐姐家生活,那你就付给生活费给你姐姐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分房产给她。但是得看这房产的产权是谁的?
  • 你应当享有继承权利的,最好带上协议,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 你的赡养义务履行不好,你父母有权变更协议.你的继承权是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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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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