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年多购房,首付款、装修款是我(男方)父母出资的,其余是我个人贷款。女方(妻子)没有出过一分钱,还贷款才两年。产权证上登记了我父母、我和妻子四人名字。不肯办理婚礼酒席,我父母订了两次酒席,至今没有完婚。如果我提出离婚,财产能不分割吗?如果分割又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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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财产必须分割,除非妻子同意放弃。
其二,单就房子的分割原则上妻子占1/4份额,其它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占1/2份额。具体办理事宜咨询律师根据个人情况详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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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女方没有出钱,但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实质意义上等于赠与。该房屋的产权属四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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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该房屋的产权属四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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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房子是你们的父亲共同财产,由你父母、你及你的妻子均分。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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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房屋属于你父母和你夫妻的家庭共有,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不会处理,将会告诉你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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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妻子在产证上的话是有共有份额的,但是具体的份额根据实际贡献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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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同意不分割。分割的话,妻子分得房产四分之一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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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同意不分割。分割的话,妻子分得房产四分之一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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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了结婚证即为结婚;
2、房产有你妻子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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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定会分割,具体计算是通盘考虑全部财产,不会但就一个财产计算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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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还是要分割的,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一般对方可以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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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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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一般是按照四个人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依法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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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可以协商或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会分割该房产,房子属于你父母四人共同共有,想要分割等离婚后在析产,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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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登记了女方名字,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但需另案处理,扣除未还贷款,参考出资情况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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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