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首付款、装修款是我(男方)父母出资的,其余是我个人贷款。女方(妻子)没有出过一分钱,产权证上登记了我父母、我和妻子四人名字。我父母给了3万元彩礼款及首饰7仟多,不肯办理婚礼酒席,我父母订了两次酒席,付定金两次,退了两次酒席。至今没有完婚。现已经离家出走8个月。女方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家装。如果我提出离婚,财产能不分割吗??彩礼及首饰能返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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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该房其享有四分之一的产权,但是可以通过举证使其少分或者不分,彩礼是否能要回需要卡率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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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婚后购房,且产证上有对方的名字,对方是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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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彩礼是不能返还的房子是你们四人的共同财产,每人占四分之一。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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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权分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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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返还,首饰一般不返还。
房产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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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可以不分,或适当补偿女方就可,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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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