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家住在单位宿舍区,上个礼拜我回家看望老人家,大约在院内停了2个小时车,当我出门时门卫要我交5元占地停车费,当我提出要求对方出示相关文件或收费资格证时对方无法出示,并说“出不交钱不准出门”扣留我的车长达2小时,直到我拨打110出警在解决但同样收取我5元费用,同时开具一张10元地税发票(发票上没有财务章,没有收费项目,没有日期),这样的事我觉得非常不合理,拨打了物价部门的投诉电话,对方回答解释是像这种办公和宿舍在一个院子里的他们也没有办法约束,对方也不用报批.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难道真的没有办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