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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2月21日到深圳市瑞汇鑫科技有限公司(外贸性质)上班!任采购专员一职。入职时时2各月实用期也就是4月22日转正当时公司没有主动给我购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我主动向公司提出提醒公司也就推山阻四后来总算是答应了但一直没有落实。该公司办公室跟仓库是分开。办公室在南山海上世界海景广场仓库在龙岗坂田。我入职是在南山当时也没说会调动工作地点同年的8月下旬该公司老板突然跟我说要将我调到仓库那边上班(他是说整个采购部都要调过去)经过他多次找我商谈(逼迫的方式不去就辞退换岗)我最后同意了。那个时候还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9-4日正式到仓库这边上班了。过来之前老板是答应要补交社保和签合同。次月初老板突然带来一个称呼是新的人事主管的人过来给我们认识然后当天就给我们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最后签名的日期是每个人入职的日期)。本月27日老板携带人事过来仓库说要给我调岗调到仓库部门做QC(理由是采购部门有更合适的人顶替我的位置)他们强制性不同意就辞退当时我没答应。第二天早上我照常上班已进办公室我的办公电脑和用品全部侧走了。我想请问下这个情况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1-10-28 23: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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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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