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参加工作,试用期3个月,10月5日转正,工作至今。公司社保交齐,工资、福利也都不错。最近因公司人员变动较多,导致我无法专心工作。前几天,老板打算让我补签劳动合同及其他手续,被我拒绝。老板认为我工作不到位,今天提出要解职,但说的是下个月不上班,可我一怒之下就说明天也不来了。
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啊?
我能不能要求双倍工资以及其他补偿?
补签劳动合同我拒签,以及口头上说第二天不来上班会不会变成自动离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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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并要求单位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即便您离职,因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存在过错,您可以主张上述项目。
追问:双倍工资按照什么标准啊?
另外单位说是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是我自己不干完,所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没必要给我。
(说是本来如果我4月份做完,就是给4月份的钱,现在我不打算做了,不是单位不让我做,所以这个月的钱就不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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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 本律师委托费用低廉,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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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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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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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倍工资按着前12月的平均工资补偿。没有书面通知不算离职。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咨询。qq 178401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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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