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开发房地产是否一定要公开招标?能否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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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强制招标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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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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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是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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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