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人生前没有遗嘱,死后有一套九十二平米的房子,户主是老人的名子,可是三个姑子互相作证说房子是老四买的,钱是象老三借的,老二说是,我们是老大儿子,老人生前买房跟本就没说是姑娘拿的钱,如今老人死了要平分房子四分之一,他们不愿意平分,就说钱是老四出的就该老四得这样对吗,我们让他拿出借条上面没有老人的签字,老人是退休工人,老伴85去世,也没有付单,一人退休一个人花,逢年过节我们都给他买东西,这房子2005年3万多老人难到拿不出来吗,如果拿不出来也要跟儿子说对吗,05年老人般进新房,老四也结婚了,结到男方家去住,一年之后她们有了孩子就般回老人家往,没想到一住就是4到5年老人不在了说是他买的房子,我如何去争的自己的那份房产,他还说想要钱最多5万,我说少了10万是不可能,如今我么这房价4千到5千一平米,他就给这点钱,十万我认为没有要多,我去法院起诉我能拿到十万元吗,谢谢懂这方面的律师给个准确的说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