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我岳父母有一处老式公房(产权已购),原先他们两人和我岳父的母亲(即我岳母的婆婆)共同居住,房产证上为我岳父的名字,3年前我岳父过世,当时我岳母和她婆婆达成协议并在公正处公正,我岳母的婆婆自愿放弃对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利,同时将房产过户到我岳母和我爱人名下(我爱人是独生子女),相应的我岳母承诺会照顾他生活。但是目前我岳母的婆婆的其他子女(即我岳父的兄弟姐妹)提出要接走婆婆,但是要求我们支付他门20万元。
问题:
1:我岳母的婆婆对该处继承房产的权利应该怎么算,包括房产价值评估,所需支付那些税费,如何分摊?找哪个机构确认?等等
2:他们的要求是否受法律支持?
3:如果我和我爱人愿意支付给他们老人相应的应得权利,但是我们认为房产价值应该以3年的房价计算,是否合理(3年前该处房产评估中心估价为55万元,目前挂牌价为120万元)?
谢谢!!
-
你岳母的婆婆已经签下协议放弃房产,并且已经公证,那么她对房子已经不享有权利了。你岳母现在依然可以赡养她,但是如果你岳母的婆婆自己不愿意被你岳母赡养,那么就不是你岳母的责任。建议你来电咨询。
-
1、你岳母的婆婆是放弃继承权,又不是转让继承的房产份额,怎么估价?2、他们的主张的这20万是什么费用?你岳母承诺对婆婆承担赡养义务,如果不能自己照顾,可以支付相应的赡养费,但也是根据婆婆的实际需要计算与其它子女分担。
-
支付20元的理由是什么?不就是你岳父母亲放弃继承其儿子的财产而达成的哪个协议。这个协议与你岳父的兄弟姐姝又没有关系。他们有赡养母亲的义务。详情可面谈。
-
如果已经过户到将房产过户到你岳母和你爱人名下,你岳母的婆婆已经伤失对该房的权利了.法院也不会支持他们的,如果没过户,那会有点麻烦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会帮你出注意想办法的!
-
你岳母的婆婆已经放弃继承了。就不用担心了。如果分割也是要现在进行评估的。
-
你岳母的婆婆已经公证放弃对该房子的继承权,对该房子已经不享有权利了。你岳母的婆婆的其他子女要求你们支付20万是没有依据的,他们也有赡养的义务。
-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具体可电话联系约免费咨询。
-
可以不给他们补偿的。房子已经是你们的了。
-
1,岳母婆婆已经放弃继承,不能再反悔。
2,不应得到支持。
3,这个依你们意愿。对方不能强迫。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