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厂工作了4年5个月25天。因被领导找去谈话而顶撞了他,而被他解雇,解雇书上我部门经理已经签字同意。只差行政部一个还没签名了。因为我们一下被解雇了3个同事,有心人告知了老板。结果老板把那领导给解雇了。老板希望我留下我们继续做。但我不想继续做下去了。因为那经理跟被解雇的领导是一伙的。我仍坚持要走,请问一下我这样还可以算是被解雇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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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的证据,证明的是被公司解雇的还是自动辞职的。如果被解雇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计算补偿金。如果是自动离职的,则没有补偿。建议携带资料面询律师。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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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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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这样就算自动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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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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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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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公司的解雇书,这样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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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