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二个奶奶经人介绍与我爷爷2001年认识,相处一年多后,于2003年10月份结婚,他们于2003年4月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我奶奶出资占房产的80%,我爷爷出资20%,十年来,她儿子一直没有来往,直到今年4月份,我奶奶生病住院,大儿子才来过医院几趟,却未付过一分医药费,也未来照顾一天,现在却要求来分我奶奶的房产,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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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去世后,你奶奶没有遗嘱的话,他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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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去世了么?如果没有,有什么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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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继承其父母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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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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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