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一所私人幼儿园上班一年半,每月基本工资是1150元。暑期工资是每个月750元。另外暑假期间老师会轮流上一个星期的班。老板没有根我们签任何合同。我于上个月14号辞职。园长嚣张的说“你说走就走,那你得工资我是不会给你。”第二天15号我就没有来上班了。至本月15号学校发工资。我得知我的工资只有351元。于是我打电话给老板要说法。老板说只有那么多,暑期的工资是留园工资,我走了就没有。351元是我暑假的时候上了一个星期的班的钱。另外,我从9月1号到9月14号的工资522元老板说不给我。理由就是我说走就走了。我没有根他签任何合同。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约定。我很气愤,现在我的工资还没有去拿。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我可不可以起诉幼儿园。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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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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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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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