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8月15日在日照买房子(现房),与售楼处签订认购协议并预交1万元订金。协议约定2010年8月31日以前交首付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我如期去办理时,售楼处说暂时还不能办,要到十月一再办,十月一去时,又说到元旦,元旦又说阴历年底,阴历年底又说清明前后(在这期间把我们认购协议上写上如果能签合同时通知我们按认购时价格与我们签合同),我们才知道该房子是建筑商与开发商有关司,被法院封了。我们多次到开发公司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再等等,快了,如果等着住,就退了。
现在房价比去年涨了,我们不想退房,开发商给的答复是如果现在交全款可以给钥匙,装修住着。但只给签个协议,不签合同。并且说如果官司打完了,他们就是违约赔给我们订金也是有可能的!
我们应该怎么办?差价及一年的损失怎么补?我们不想退房子!!
恳请专家给个建议,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