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元月,在深圳月亮湾一个货运公司给老板开车,由于老板要求连续加班,疲劳驾驶导致发生车祸,额部受伤并留下疤痕(破相了),医疗费是老板垫付的,现在工资还没有拿到,我要老板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和美容费用,请教一下这官司该怎么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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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有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辞职的还有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单位不报工伤,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社保则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
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可以要求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如有需要,具体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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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一年,不知你是否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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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处理,工伤不存在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整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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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维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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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