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上班期间(5月份)不小心把脚弄折了(个人原因).在家养病四个多月, 然后准备去公司上班,但公司现在的态度表明:他现在不能再回来上班了.公司担心他之后还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我弟只是性格内向,不太爱说话,在公司也没有出什么错.公司做出这样的处理是否合理?
公司现在(10月8号)打电话让我弟写一份辞职书,公司一经理说:写好辞职书,就能拿到额外一个月的工资,五险一金也可以办好(具体怎么办不太清楚)
请问:如果是自己辞职还能不能享有养病期间四个月的工资补助,自己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如果是公司辞退与自己辞职能不能享有同样的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