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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早期有6口人参加农村土地承包。我是老大,1990年结婚。1991年分家。分家当年,由父母分给我一块土地进行经营管理至今20年。 除了母亲,我家兄妹5个。4妹和5弟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这20年期间,父母分给2弟和3妹的土地均早已卖给他人。可是就在今年8月,我的父母却要把我经营管理了20年的这块土地拿出来大家平分。理由是承包土地的名字是母亲的而不是我的,并且当初分这块地给我时并没有写书面证据【分给2弟3妹的也没有书面证据】。而且在1993年父母卖由他们管理的土地时并没有告知我,所得款项也没有分给我1分1文。2003年弟,妹卖土地时也没有告知谁,更没有分给谁1分1文【包括父母】。那么现在父母要让我把我经营管理了20年的土地拿出来分给我的4个弟妹。请问律师:我不拿行吗?我能拥有这块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吗?

继承
2011-10-10 07: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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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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