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阿姨,你们好,我今年14岁,我想请问你们一个问题。我爸爸在今年8月13日,因在厂里面工作,右手被弄伤了,血流了1个小时左右。厂里面的领导,怕这会影响到他们的业绩问题,当时医院里来了一群人来看望,连续看了几天,还让我爸爸和他们签了个协议,那个协议全是他们写的,我们家自己垫了6000元,这不是属于工伤吗?之后我们自己垫的钱也没有归还给我们,还倒给他们1000元,敢问,老百姓如何与那些领导比智商?现在我爸爸的手逐渐恢复了,单位没有一个人来看望,单位叫我爸爸把医院证明、医药单拿给他们。还说公司现在要裁员,叫我爸爸去做最辛苦的工作。这不明摆着我爸爸手因工伤在康复中,不能做最辛苦的,就会被裁掉。工资,奖金都还成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