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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份我在温宿县香格里拉小区订了一套住宅楼,开始就是以按揭形式订的,到今年4月份我完成首付签完合同。8月份开发商说信用社出来一份新规定,说外地户口不能办按揭必须一次性付清。他要求我们想办法在国庆节假期把全款付清,不然他们就要解约,而且还要我们承担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请问开发商如此出尔反尔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11-10-02 11:59: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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