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住湖北省X村,2010年9月在X村买了一套三室两厅房子。此房交工时间应在2011年元月交房。但2011年元月房子根本没有建好。按合同房子违约是要赔偿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当时想到住屋求安,质量第一,就没催促交房违约问题。一直拖到2011年现在房子建设才接近尾声。但事不由人想,就是房子即将建好之际,却发生了一件让人闻说未闻的事情,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建房者竟把一套房子卖给了好几户,简直如同晴天霹雳,在大家到场找说法的时候,要求退钱他说不付违约金,要求住上房子他说他卖亏了,不卖了,可协议是去年签得,钱是去年交的,今年房价又比去年高了许多。为这事大家一起找了派出所,派出所也没个解决方案,没得解只有去法庭上诉,到法庭领导说房产这样的案子不受理,说是小产权房,我这人平时又不好武,没争强斗狠的暴力心。特请求贵单位给予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