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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为创全省福利彩票发行十强。我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吸引外地购彩大户,在当地成立购彩联盟,民政局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外地购彩大户的返点周转(省里的代销费滞后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由于有激历措施,彩票销量提高了,创下了全省十强。我弟当时只是福彩机构临时负责人。今年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我弟和当时的局长(已退二线)提起公诉,很快移交到法院。都是为了工作,增加销量创十强,不以个人私利为目的,我弟也仅仅是执行者,是一种履职行为,国家和集体没有一点损失,自己却得到如此下场,实在太冤了!

刑事案件
2011-09-27 06:55: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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