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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现在第三次续签,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并提出到期自然终止劳动合同。1、是否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2、如果属于违法终止,赔偿金计算是从员工入职之日起,还是2008年1月1日以后?

合同纠纷
2011-09-19 15: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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