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财务人员,已经为公司服务4年多了,第二次签署的合同到期日为2012.03.31. 去年通过相亲我认识了我的男朋友,恰巧他是我现任公司的客户,本月公司突然以这个原因要将我辞退。而我本人不愿意离职! 一来:为公司已经服务了4年,办公室氛围挺好,不想离开; 二来:我下个月即将结婚,也面临生子的问题,如果就此失业怕对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 公司方表示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那么请各位律师指教,这个赔偿是怎么算的? 从朋友途径了解,他们告知会有:应得工资*4.5*2的赔偿 我的社保基数今年是4800,但如果我失业了,生育孩子时我能领取的生育金吗?据询问即便领取给予的标准也只能是社保最低标准2892,那这中间的差额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