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合同履行过程中,银行审核放贷延迟了20天,导致上家心里不爽,拖延过户7天。按照合同,银行放贷到上家账户完了20天。合同约定9月5日交房,但上家至今未交房,理由是由于我的那笔款项(即银行放贷的那笔)晚到,导致上级未能及时支付给她的上家房款,她的上家为此多借了一个月的高利贷,多支出了24000元利息,要让我和上家共同承担这笔利息,被我拒绝,所以她至今拒绝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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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书面通知要求交房
2、对方不按时交房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建议及时诉讼要求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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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协议起诉!主张权利!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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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诉讼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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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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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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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