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两所房,在分家的是时候把4间老房分给了我爸爸,我爷爷和伯伯住新房,新房是六间,爷爷占两间,伯伯占四间,过了一段时间我家买了新房,爷爷在2000年的时候提出不想和伯伯住在一个院了,想住我家那四间老房,在我家买新房的时候和伯伯借了2000元,然后伯伯提出将爷爷和伯伯一院的两间房,和我家四间老房其中的两间老房拿那两千元就当买了,爷爷以后就由我父亲和伯伯共同赡养。就找了个中间人写了份协议也没到公证处公证。2009我成家了随后父亲把和伯伯共同的那房产证分户给了我,房产证在我这。请问!我把钱还个伯伯,能要会我的那两间房吗?还有爷爷的那两间也能帮爷爷要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