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在武汉锦绣龙城6期购置商品房(首套房、武汉集体户口),交了首付之后,房贷一直下不来。签合同时考虑了这个变故,销售经理说你这属于优质贷款,不用担心云云。合同关于房贷这块的约定是,如果买受人不配合贷款事宜,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当时为这个“不配合”过于模糊进行了交涉未果,合同还是签了。
现在一直等着很被动,开发商和银行一直没有说贷款没下来的确切原因。有人说“这个事开发商急,你急什么”,也似乎有所谓“业主贷款没下来照样收房甚至出租的案例”,我该做点什么?1)继续等,,2)和开发商协商明年交房时贷款没下来能否交钥匙?是否要签书面东西 3)如果考虑退房,怎么操作
另外,我目前在北京工作有公积金,是否可以变相利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