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在2011年8月6号中午12点上班的时候右手手指被机器压伤,而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找到厂方要求厂方负责生活费用,但是厂方坚决说只负责医药费,生活费用自己负责,请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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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只支付医药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2,你可先要求公司帮你申请工伤认定,再作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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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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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依法索赔,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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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如果无须住院,单位无须额外支付生活费。建议尽早申请工伤认定,采取相关证据收集和保护措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评上伤残,还应当支付你的工伤补偿待遇。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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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申请工伤认定,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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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
2.可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福利待遇等等诸多项目,各项计算方法不同。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帮您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准备证据,代为办理申请工伤认定、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协商或仲裁诉讼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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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有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辞职的还有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单位不报工伤,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社保则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
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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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认定工伤,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进行相应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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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向工厂索赔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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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