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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2009年4月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2月离职,离职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遂该员工要求公司赔偿11个月的两倍工资,公司不同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该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该员工11个月两倍的工资呢?

劳动纠纷
2011-09-08 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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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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