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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于94年病逝,膝下有六个女儿,其中2个被领养出去,二老就有一处现在居住的房产,父亲于95年再娶,并登记结婚,继母之身进家,纯粹的家庭主夫,老两口就依靠父亲的退休金维持生活。现在老父的住所(维持母在时的模样)面临拆迁改造,占地230平米左右,按现在的行情,可以分到两到三套住房,请问我们姐妹四人,父亲和继母分别享有哪些权力,产权份额各占比?

继承
2011-09-13 09: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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