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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住房是婚前以老公名义按揭的,婚后共同还款,但还款凭证上的签名都是老公的,房款现已还清,若此时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请问之后此房属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共同财产应按怎样的比例分割?

民事相关
2011-09-03 17:42: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婚后不管谁还贷,均是夫妻还贷,房子数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分得还贷的一半以及还贷期间的房子增值的部分。
  • 应属于共同的财产,因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进行共同分割
  • 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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