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家今年春天装修房子,定做了隐形门,1800元,全款是四月初交的,现在马上九月份了,门依然没有安装,情况是这样的:
交完全款后商家来量门,过了半个月商家来电话说上次门没量好,要再量一次,我们很配合。量完门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们多次催促,商家说门到货了,颜色居然喷错了,于是门退回厂家(外地)又重新喷色,若干天过去了,终于来安门,可是安装师傅说这门根本安不成隐形效果,后与经理协商,同意改成正常门,并且给予我们相应的补偿。于是门又要反厂,现在又过去一个多月了,每次问门到没到货,商家总是说快了快了,态度到是可以,但是我们实在等不起了。一个门,等了四五个月,想起来都生气,请问律师,如果我要追加商家责任,需要以什么理由,我应当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门我还想要,因为实在拖不起了,我应当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