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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姐姐出了交通事故,已经死亡。留下一个小孩子,母亲还健在,她和她的丈夫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小孩以前的户口是和我姐在一起。事故发生以后一个月,他的丈夫才把小孩的户口迁走。请问在这个案子当中谁才是赔偿的权利人?他的丈夫有没有资格以小孩的监护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
2011-08-31 22:31:0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姐姐的法定继承人,如你的母亲,她的孩子都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 同意林勇柱律师的看法:你母亲和你姐姐的孩子可以作为原告
  • 从你所述,情节还是比较严重。 根据您所述的情形,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如果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所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伤者治疗后来计算,因计算此赔偿数额较大,建议请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
  • 你母亲和你姐姐的孩子可以作为原告
  • 可以要求所有的赔偿项
  • 法定继承人(原告):配偶、 父母、子女。
  • 小孩及小孩的父亲,你父母亲都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做为小孩的父亲,是可以小孩(原告)的监护人身份起诉主张有关小孩抚养费用的权益。同时,你父母亲也可以是原告。最好把小孩和你父母亲列为原告。小孩父亲是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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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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